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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口头约定 看法院如何调解纠纷

747人已浏览 时间 : 2023-03-22 14: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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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辛苦装修半年多,工程结束没钱拿!咋办?找法院!12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联合驻法院调解员、鸿盛新城社区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帮助辛苦干了半年装修的马某夫妻拿到了装修尾款。

辛苦装修半年多,工程结束没钱拿!咋办?找法院!12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联合驻法院调解员、鸿盛新城社区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帮助辛苦干了半年装修的马某夫妻拿到了装修尾款。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马某与被告刘某于2020年7月达成口头装修协议,双方约定原告马某为被告刘某的房屋进行装修,2020年底要完成交工验收,验收完毕后由被告给付原告2.8万元装修款。
 装修如期完工,但在双方进行验收时发生了争执。被告刘某认为马某装修完的房子没有达到其预期的效果,且存在多处瑕疵,马某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故刘某仅愿意支付2.5
原告马某对刘某的行为气愤不已,认为自己与妻子都是进城务工的农民,挣点儿钱不容易,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地按照被告的要求进行装修,现在装修完毕,被告刘某是在找借口克扣应付的装修款,缺乏诚信,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形下将刘某诉至法院。
 上街法院收到案件后,看到案件标的额不大,征得原告同意,启用诉前调解程序,委派驻法院调解员王淑珍进行调解。调解员经与双方沟通了解到,在装修初期原告仅向被告出具了一份装修报价表,对于装修材料的使用,装修后的效果等内容均为口头约定,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进行明确约定,导致装修完成后双方存在意见分歧各执一词,继而产生纠纷。在调解员初次组织调解时,原被告双方言词激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员与诉前调解团队法官助理冯雪珂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认为当事人双方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装修效果上。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决定联合社区调解员到房屋现场实地勘验。
 现场勘查后,上街法院诉前调解团队、驻法院调解员、社区调解员分别就双方在装修中所存在的争议点,有针对性开展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彼此谅解握手言和,被告刘某于24日上午主动联系法院,向原告马某支付了剩余装修尾款。
据了解,今年以来上街法院进一步建立健全“最多跑一地、一码解纠纷”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诉前调解类案件采取分类施策,精准司法。对于普通类纠纷,采取“1+1+1”的常规调解模式,即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特约调解员;对于特殊类型案件则采取“1+1+N”的专业调解模式,即由一名专业团队法官+一名法官助理+特殊行业调解员或基层调解员。两种不同的调解模式并向而行,可快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使群众间的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同时,上街法院借助诉前调解平台,通过与社区调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诉源治理,及时高效化解辖区群众纠纷,精准助力社区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不出城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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