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智谷C栋11层装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江苏万达
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智谷C栋11层
装修改造
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GKWD-2024-06号
2、项目名称:智谷C栋11层
装修改造
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9.94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9.94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
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
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
材料)
6.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
材料)
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
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
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
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正式职工,具备建筑
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经投标供应商任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原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本次磋商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5: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报名成功后邮箱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报名和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895451280@qq.com,联系电话:1395251956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供应商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周围
环境,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而向招标人提出额外的付款
要求。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晨竹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1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颖
电话:13952519563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南路669号2号楼4楼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 09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