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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成殿装饰公司装修进行三分之二 施工方声称不干了?

1576人已浏览 时间 : 2025-04-20 14: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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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网友陈先生向扬州发布手机APP报料平台报料,称装修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其店铺装修延期。接到网友报料后,马上办记者随即就此事,进行了相关了解。网友报料装修快结束时,施工方不干了今年年初,网友陈先生在曲江商品城租了一房子,准备用于窗帘经营。

近日,网友陈先生向扬州发布手机APP报料平台报料,称装修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其店铺装修延期。接到网友报料后,马上办记者随即就此事,进行了相关了解。
网友报料
装修快结束时,施工方不干了

今年年初,网友陈先生在曲江商品城租了一房子,准备用于窗帘经营。今年2月底,他找到一家名叫成殿装饰装修公司,准备给店铺进行装修。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在装修快结束时,意外发生了。

“我租的店铺有70平方米。”陈先生告诉记者,通过跟这家装修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双方达成装修协议,协议约定装修款为四万五千元,施工期为20天左右。后来,他根据合同约定,向这家装修公司支付了90%装修款。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装修施工进行三分之二后,负责现场装修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再装修,余款四千五百元也不需要支付,让陈先生请其他施工队,对现场留下的工程继续施工。听此消息,陈先生大吃一惊。他认为,剩余装修工程造价超过余款。如另外邀请装修队,会对他的经济造成损失。
“这样的装修公司太不负责了。”陈先生说,按照合同,装修公司施工延期一个月左右,已经违约。他试图找该公司理论,但没有人理他。陈先生表示,希望马上办栏目能介入,让装修公司妥善解决此事,维护他的权益。
公司回应
项目经理接私活,未在公司报备
陈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这家装修公司位于绿地峰创国际B座。根据这一线索,记者来到绿地峰创国际B座,找到了这家装修公司。
记者说明来意后,一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并向记者讲述了有关此事的部分内容。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负责陈先生店铺装修的员工不在公司,现在在外面工作。前一段时间,陈先生也找到了他们,说明装修停工一事。接到陈先生投诉后,他们经过调查,发现该装修工程未在公司报备,属于项目经理私下接的活。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如员工私下接活,可能会面临罚款。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继续跟踪此事,直到问题能妥善解决。
经理说法
客户提出施工增项,且未付费
根据装修公司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随后联系上这名项目经理赵某,了解有关情况。
项目经理赵某介绍,该装修工程造价为四万五千元。合同签订后,他们就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陈先生提出了施工增项,导致他们的装修成本增加。他曾要求陈先生支付费用,但对方以“先装以后再说”为由,迟迟未支付。在接下来的施工中,对方又再次提出增项。为了不亏本,他只能暂停施工,让对方另寻施工队。至于余款,他也告知对方,不需要再支付。
赵某表示,他会继续跟对方沟通,妥善解决双方出现的问题。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联系网友陈先生,了解双方协商情况。陈先生表示,到目前为止,项目经理与他未有有效沟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律师说法
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重签合同
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沁茗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即便业务经理对外签署的合同并未在公司备案,公司并不知情,只要合同相对方有足够理由相信该合同签署人系代表公司,那么其作出的行为对公司也是有效力的,越权代理系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不应当由善意第三人承担后果。

王沁茗表示,在本案中,因合同签署人确实系公司的业务经理,在其持有公章的情况下,咨询人有理由相信合同签署人有代理权,那么该代理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不因没有在公司内部备案而无效。双方首先应当根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来履行,如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变更,那么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双方如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

转自扬州晚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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